為規範辦公用品管理,合理使用資源,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一條 辦公用品範圍:主要包括簽字筆、鉛筆、熒光筆、筆記本、各類紙張、易事貼、回形針、膠水、透明膠、雙麵膠、橡皮、塗改液、文件夾、資料冊、檔案袋、文件盒、計算器、訂書機、訂書釘、鉛筆刀、長尾夾、剪刀、文件架、墨盒、紙簍、垃圾袋等日常辦公性物品。
第二條 辦公用品發放範圍與采購:行政中心負責采購、發放和管理日常辦公用品,凡能在公開平台采購的辦公用品,中心本著節約經費的原則可在京東商城上采購;急需的小件日常用品,可在學校小賣部統一采購。若遇各單位大型活動或會議等需批量定製使用某些辦公用品,由用戶單位提前一周提出申請,並附采購清單由申請單位領導簽字,行政中心進行專項定製采購。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領用:辦公用品的每次領用均需登記,行政中心人員按登記清單如實發放。
附件:
爱游戏官方合作意甲 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