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體製改革和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論述。安徽省與中國科大共建中國科大科技商學院並舉辦 “科創EMBA”高端項目。以培養“懂科技、懂產業、懂資本、懂市場、懂管理”的複合型科技產業組織人才為目標。首期“科創EMBA”班已於2022年11月順利開課。第二期“科創EMBA”班學員將從2023級EMBA/MBA新生、安徽省新興產業推進專班推薦生源及國內自主申請者中遴選。
一、招生規模與申請範圍
1.非學曆生30人左右。學院保留根據實際申請人數和遴選情況調整實際招收人數的權利。
2.優先接受符合“科創EMBA”遴選條件考生和企業高管的申請;也接受接近六類條件的考生和企業高管的申請。
二、遴選條件
1. 科技型企業總裁(21類平台企業,銷售收入超過2億元);
2. 科技型創業企業(有發明專利5項以上或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20項以上)合夥人;
3. 券商、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專業人士(擁有從業資格證書、輔導科技型企業上市不少於3家)、科技中介機構的總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數不低於10項)和大學科技成果轉化辦負責人;
4. 各類投資基金經理(投資過5個項目以上,總投資額不低於5億元);
5. 各類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創客空間的總裁(孵化企業數超200家)、省級新型研發組織高管和大學創業學院院長;
6. 政府科技及產業部門管理者(各市處長級以上)和大學科院院所副高級以上技術專家(發明專利不低於5項)。
三、申請流程
申請考生需填寫《2023年科創EMBA班遴選申請表.doc》發送到emba01@ustc.edu.cn並將紙質版《遴選申請表》含附件材料一份郵寄(建議順豐快遞)至中國科大國際金融研究院專業學位招生與品牌中心4號樓203室。學院將進行資格審查。申請截止時間8月15日。
四、遴選辦法與錄取規則
1. 背景考核(資格審查):背景考核專家根據申請資料,按照評分標準,獨立評分。背景分≥60分方可參加遴選麵試。
2. 案例分析: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
3. 小組麵試:隨機抽簽,生態化編組,匿名式小組麵試。專家評分和考生互評結合。
4. 最終成績:最終成績=背景平均分*40%+案例分析筆試*30%+小組麵試(麵試專家平均分*80%+麵試考生評分*20%)*30%
5. 錄取規則:分三類,按最終成績排序分別錄取。
五、培訓費標準
非學曆生培訓費標準:36萬元
六、遴選麵試時間與地點
1.非學曆生遴選麵試時間:8月19日
2.遴選麵試地點:中國科大國際金融研究院
七、地址及聯係方式
中國科大國際金融研究院專業學位招生與品牌中心4號樓201、203室
聯係人:林老師 黃老師 聯係電話: 0551-63492125 63492103
中國科大科技商學院
2023年7月26日
填表說明
《2023年科創EMBA班遴選申請表》需手寫簽名,貼上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每位考生均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複印件。
任職證明並加蓋公章;
企業或單位情況介紹;
近3年企業納稅證明(稅務部門提供);
近3年企業銷售收入情況;
企業股權結構或單位組織結構並加蓋公章;
三、各勾選理由需追加提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勾選理由 | 各理由需追加提交的材料 |
理由(1) | 21類平台企業批文(見附件) |
理由(2) | 專利證明或軟著證明(第一發明人或相關) |
理由(3) | 從業資格證書;服務企業對象提供相關證明 |
理由(4) | 服務對象提供投資的項目、投資金額 |
理由(5) | 總裁任職證明(蓋章)、孵化企業清單、省級新型研發組織證明(掛牌或批文) |
理由(6) | 專利證明(第一發明人或相關) |
理由(7) | 能夠反映出您需要和值得攻讀科創EMBA項目的特殊理由 |
注:請按清單列表順序排列對應附件材料,並將此清單列表置於首頁。
附件:21類平台企業或組織
主管單位 | 平台名稱 | 相關文件 |
科技廳 |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 安徽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暫行管理辦法(科計【2006】159號) |
創新聯合體 | 安徽創新型省份建設促進條例 | |
新型研發機構 | 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管理與績效評價辦法(皖科政【2020】22號) | |
孵化器等 |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印發《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皖科區〔2020〕21號 | |
省重點實驗室 | 關於印發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管理辦法的通知(皖科基地【2019】26號) | |
技術創新中心 | ||
創新型試點企業 | 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安徽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皖政【20 10】8號) | |
高技術企業認定 |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 | |
發改委 | 工程研究中心 |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皖發改創新規【2017】2號) |
工程實驗室 | ||
產業創新中心 | 關於印發安徽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皖發改創新【2020】651號) | |
經信廳 | 企業技術中心 |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皖經信科技【2018】46號) |
製造業創新中心 | 安徽省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實施暫行辦法(皖經信科技【2016】227號) | |
專精特新企業 | 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遴選辦法(皖經信中小企【2020】72號) | |
技術創新示範企業 | 安徽省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皖經信科技【2014】130號) | |
教育廳 | 協同創新中心 | 安徽省省級協同創新中心和高校產業共性技術研究院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皖教秘科【2015】35號)) |
產業共性技術研究院 | ||
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 |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8年度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認定名單的通知(教技廳函【2018】126號) | |
省高校重點實驗室 | 《安徽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和製定的《安徽省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 | |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 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省教育廳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號) | |
市場監管局 | 知識產權示範企業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支持科技創新若幹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