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係)、實驗室:
根據教技發函[2010] 22號文件精神,教育部將於近期開始受理201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項目的推薦和評審工作。詳細情況請參見: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0/05/1263956226859039.htm。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勵的範圍
201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分為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推廣類)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專利獎四個獎種。
二、推薦條件
1. 凡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項目,須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教技發廳〔2001〕1號)的有關要求,於網絡推薦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辦理科技成果登記。具體注意事項可查看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網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記”欄的“如何進行成果登記”。
2.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的項目,其主要論著必須是2009年10月底以前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並得到了同行學者的相應評價。對涉及與國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項目,應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麵證明,說明我國學者在該項研究中的學術貢獻。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所列完成人和單位必須是10篇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作者和署名單位。
3.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的項目,需實際應用一年以上,並已獲授權發明專利。對於未授權發明專利的,需按照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要求進行查新,並通過鑒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項目完成人一般不超過6人,且必須每人都有對應的發明點內容,不可兩人共用一個相同的發明內容。
4.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一般應通過鑒定,實際應用一年以上並已經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並根據項目的特點按相應類別推薦。其中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推廣類)的項目,需實際應用三年以上或獲得部委(省)級(含)以上獎勵滿二年且其後推廣工作突出。
5.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專利獎的項目,應為已獲授權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單件專利,經實施後,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項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經獲得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的項目內容,隻能是其後的新進展、新成果,否則視為重複報獎。
7. 所有推薦項目的經濟效益應出具主要生產、應用單位財務部門核準並加蓋公章的證明(須有一份原件),並按推薦書中的各項要求一一填寫。
三、推薦程序及時間安排
教育部獎勵申報涉及成果登記、獲取“推薦號”和“校驗碼”、網上填報材料、形式審查等環節,具體安排如下:
1. 2010年7月3日前:確定“第一完成人”、“獎勵名稱”、“獎種”和“級別”,並將上述信息email至taoli@ustc.edu.cn;
2. 2010年7月1日前:登陸www.cutech.edu.cn填報《科技成果登記表》,完成成果登記; 方法如下:“科技成果”一欄裏下載《國家科技成果登記係統》軟件簡易版,下載完畢後先解壓縮後安裝,安裝完畢後仔細閱讀軟件附帶的word說明文檔,做好文字錄入工作。最後,將文件選擇上報形式導出(導出的文件應該是***.arj形式,不要改導出的文件名),請注意要將文件導出至到C盤的根目錄下。文字錄入完畢後,請在軟件中選擇“打印科技成果登記表”,係統將自動打印(A4紙),打印完畢後裝訂成冊。
注:(1)成果登記的項目名稱和完成人必須與申報獎勵的項目名稱和完成人保持一致;
(2)在所在省、市、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登記過,而未在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登記過的項目,必須重新在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進行成果登記;
(3)隻需報送《科技成果登記表》,其他證明材料一律不用;
(4)往年做過成果登記的項目,如果項目名稱和完成人沒有變化的話,成果登記號可以繼續使用,反之則必須重新登記。
3. 2010年7月5日前:登陸http://kjc.ustc.edu.cn/prg/p21.php?no=3&jno=5,下載並填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科技獎勵申報表》;
4. 2010年7月7日前:交《科技成果登記表》紙質材料一式2份、***.arj電子文件、成果登記費(成果登記費=項目的完成人人數×35元/人)及《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科技獎勵申報表》1份,至行政樓119室。
5. 2010年7月9日前,科技處發放“推薦號”和“校驗碼”
6. 2010年7月18日前:項目完成人憑登錄“推薦號”和“校驗碼”“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網絡申報係統”(http://211.68.23.93/xmsb),按照《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中各獎種推薦書填寫說明的要求認真填寫《推薦書》。
7. 2010年7月19日:交推薦書1份至行政樓119室進行形審。(含主件和附件,無需裝訂)
8. 2010年7月21日-8月24日:根據科技處反饋意見,修改《推薦書》。
9. 2010年8月25日-27日:提交修改後的《推薦書》,彙總後到省教育廳形審,並反饋修改意見。
10. 2010年8月28日-31日:根據省教育廳意見,修改《推薦書》。
11. 2010年9月1日:網上提交確認電子版文件,正式上交《推薦書》3套(含一套原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
聯係人:李濤
聯係電話:3606547
電子版提交至: taoli@ustc.edu.cn
紙質版提交至:行政樓119室
根據教技發函[2010] 22號文件精神,教育部將於近期開始受理201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項目的推薦和評審工作。詳細情況請參見: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0/05/1263956226859039.htm。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勵的範圍
201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分為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推廣類)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專利獎四個獎種。
二、推薦條件
1. 凡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項目,須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教技發廳〔2001〕1號)的有關要求,於網絡推薦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辦理科技成果登記。具體注意事項可查看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網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記”欄的“如何進行成果登記”。
2.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的項目,其主要論著必須是2009年10月底以前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並得到了同行學者的相應評價。對涉及與國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項目,應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麵證明,說明我國學者在該項研究中的學術貢獻。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所列完成人和單位必須是10篇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作者和署名單位。
3.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的項目,需實際應用一年以上,並已獲授權發明專利。對於未授權發明專利的,需按照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要求進行查新,並通過鑒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項目完成人一般不超過6人,且必須每人都有對應的發明點內容,不可兩人共用一個相同的發明內容。
4.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一般應通過鑒定,實際應用一年以上並已經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並根據項目的特點按相應類別推薦。其中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推廣類)的項目,需實際應用三年以上或獲得部委(省)級(含)以上獎勵滿二年且其後推廣工作突出。
5.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專利獎的項目,應為已獲授權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單件專利,經實施後,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項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經獲得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的項目內容,隻能是其後的新進展、新成果,否則視為重複報獎。
7. 所有推薦項目的經濟效益應出具主要生產、應用單位財務部門核準並加蓋公章的證明(須有一份原件),並按推薦書中的各項要求一一填寫。
三、推薦程序及時間安排
教育部獎勵申報涉及成果登記、獲取“推薦號”和“校驗碼”、網上填報材料、形式審查等環節,具體安排如下:
1. 2010年7月3日前:確定“第一完成人”、“獎勵名稱”、“獎種”和“級別”,並將上述信息email至taoli@ustc.edu.cn;
2. 2010年7月1日前:登陸www.cutech.edu.cn填報《科技成果登記表》,完成成果登記; 方法如下:“科技成果”一欄裏下載《國家科技成果登記係統》軟件簡易版,下載完畢後先解壓縮後安裝,安裝完畢後仔細閱讀軟件附帶的word說明文檔,做好文字錄入工作。最後,將文件選擇上報形式導出(導出的文件應該是***.arj形式,不要改導出的文件名),請注意要將文件導出至到C盤的根目錄下。文字錄入完畢後,請在軟件中選擇“打印科技成果登記表”,係統將自動打印(A4紙),打印完畢後裝訂成冊。
注:(1)成果登記的項目名稱和完成人必須與申報獎勵的項目名稱和完成人保持一致;
(2)在所在省、市、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登記過,而未在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登記過的項目,必須重新在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進行成果登記;
(3)隻需報送《科技成果登記表》,其他證明材料一律不用;
(4)往年做過成果登記的項目,如果項目名稱和完成人沒有變化的話,成果登記號可以繼續使用,反之則必須重新登記。
3. 2010年7月5日前:登陸http://kjc.ustc.edu.cn/prg/p21.php?no=3&jno=5,下載並填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科技獎勵申報表》;
4. 2010年7月7日前:交《科技成果登記表》紙質材料一式2份、***.arj電子文件、成果登記費(成果登記費=項目的完成人人數×35元/人)及《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科技獎勵申報表》1份,至行政樓119室。
5. 2010年7月9日前,科技處發放“推薦號”和“校驗碼”
6. 2010年7月18日前:項目完成人憑登錄“推薦號”和“校驗碼”“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網絡申報係統”(http://211.68.23.93/xmsb),按照《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中各獎種推薦書填寫說明的要求認真填寫《推薦書》。
7. 2010年7月19日:交推薦書1份至行政樓119室進行形審。(含主件和附件,無需裝訂)
8. 2010年7月21日-8月24日:根據科技處反饋意見,修改《推薦書》。
9. 2010年8月25日-27日:提交修改後的《推薦書》,彙總後到省教育廳形審,並反饋修改意見。
10. 2010年8月28日-31日:根據省教育廳意見,修改《推薦書》。
11. 2010年9月1日:網上提交確認電子版文件,正式上交《推薦書》3套(含一套原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
聯係人:李濤
聯係電話:3606547
電子版提交至: taoli@ustc.edu.cn
紙質版提交至:行政樓119室
中國科大科技處
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