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係: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2005年冬季征兵命令》和安徽省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於做好從全日製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從我校在校學生中征集新兵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範圍和對象、條件
我校學生,本人自願入伍、符合應征條件的大學一年級、四年級男性學生,年齡在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滿18至22周歲;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均可報名應征。
二、學籍管理、學費減免及優待安置
1.學籍管理
入伍時已經修完課程或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學校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並予電子注冊。
入伍時未達到修業年限或尚不具備畢業條件的學生,可保留學籍至退出現役後一年,學校根據本人申請辦理複學手續。保留學籍期間不計入在校學習年限。
在新兵檢疫期間退回、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或因部隊調整精簡中途退役的,學校準予複學。
服現役期間受除名、開除軍籍處分或被勞動教養、判刑的,不予複學。
原所學專業撤銷的,由學校安排轉入其他專業。
對專科升本科、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在部隊受到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專科生的可以免試轉入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
受到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專業畢業後,可獲本校所學專業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
2.學費減免
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後,其已交學雜費的剩餘部分,根據本人自願,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
退出現役複學,其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經申請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
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複學後按不低於50%的標準減免學費。
榮立兩次三等功或受到二等功以上獎勵的,複學後免交全部學費。
3.優待安置
批準入伍的在校大學生,屬本省籍的,由征集地人民政府按照城鎮義務兵政策給予優待和安置。退出現役後願意複學的,視同自謀職業,發給一次性助學補助;不願複學的,實行貨幣化安置,發給一次性自謀職業補助金,並優先推薦、扶持就業。
屬外省籍的,按照民政部民辦函[2002]202號規定執行,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優待安置。
三、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請攜帶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
報名時間:2008年9月15日截止
報名地點:黨委人民武裝部辦公室(東區223樓210室)
聯係電話:3602598 13705519811
聯係人:肖厚勇
黨委人民武裝部 爱游戏体育app赞助马竞
部(處) 教務處 保衛處
二00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