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係、直屬單位,機關各部、處、室: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42號)精神,2009年元旦放假3天,即2009年1月1日—3日。其中1月1日(星期四)為法定假日,1月3日(星期六)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全校正常上班、上課。1月4日(星期日)上1月2日(星期五)的課程,原安排在1月4日(星期日)的本科生課程(含雙學位課程)、研究生課程以及課程考試調至1月2日(星期五)進行;原安排在1月3日(星期六)的本科生課程(含雙學位課程)、研究生課程以及課程考試照常進行。請各單位安排好放假期間的值班、安全保衛等工作。
特此通知。
黨政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